加强研究生安全工作的补充规定

2018年04月11日 00:00  点击:[]

研部处联发〔2017〕8号

研究生安全工作是思想政治教育及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高度重视研究生安全工作,2014年研究制定了《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校政发〔2014〕226号)、《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应急管理工作预案》(校政发〔2014〕226号),研究生安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做实做细做严研究生安全工作,特印发本补充规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学院是研究生安全工作的主体,要把研究生安全工作列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学校研究生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研究制定学院加强研究生安全工作具体实施计划,确保研究生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学位点、年级、班级、宿舍、实验室、导师组、课题组及教室,责任落实到学院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专门工作人员、导师、班主任、学生,力求研究生安全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实行研究生安全承诺书制度

研究生作为安全教育及管理的对象及参与者,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是落实研究生安全工作的直接有效措施之一。学院应在入学期间安排每位新生签订研究生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交由所在学院留存。在组织学生签订承诺书的过程中,应注重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消除学生顾虑,化解抵触情绪。

(二)强化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

学院在落实研究生安全工作中,应注重推进痕迹化管理。学院研究生安全工作专门工作人员、班主任应认真做好研究生安全工作记录。导师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应履行好对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同时利用邮件、微信、QQ群等新媒体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记录。

(三)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研究生科研、学习的重要场所,学院应指导和督促实验室建立健全研究生实验安全培训及准入制度。针对生物安全、用水用电安全、实验数据信息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仪器设备操作安全等方面,通过编印实验室安全手册、举办安全知识测试和培训、开展定期安全工作排查等方式加强对研究生实验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三、加强监督,确保成效

研究生工作部作为研究生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学院研究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向学校汇报研究生安全工作抽查情况,并将本规定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学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研究生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安全承诺书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处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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