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后开展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08日 00:00 纪元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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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后

开展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相关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意见》(校政发【2016】111号)《云南农业大学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研政发【2016】24号)要求,学校于2017年10月27日开展了第一批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后期整改提升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改提升的目的与原则

本次诊断式评估着眼于发现问题,办出特色,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组织方式

整改提升工作由研究生处、各学院组织和协调,各学位授权点为主体具体推进整改提升方案实施,学院学位授权合格评估工作组和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领导组审核把关。

三、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成立学院学位授权合格评估工作组,要求成立工作组文件作为合格评估报告支撑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二)学位授权点完善评估材料

各学位授权点在原有自评报告基础上根据《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模版(附件1)和专家评估意见继续完善自评报告和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附件材料清单(附件3)。

各学位授权点完善后的总结报告应向相关学术骨干、专任教师征求意见,建议召集全体导师或学术骨干集体讨论,对自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三)学位授权点撰写整改与提升方案

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模版见附件2)应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意见制定,应包含详细的改进提升措施、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建议分年度撰写)等内容。注意改进提升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不可脱离实际。又要考虑未来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可参照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相应层次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中关于师资队伍、科研等要求制定。

四、提交材料时间

各学位授权点请于2018年4月16日前提交修改完善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1)、整改提升方案(附件2)、学院成立学位授权合格评估工作组的发文通知及相应附件材料(附件3)各1份(白色封皮胶装,双面打印,封面右上角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分管领导签字)至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发于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纪元霞,联系电话:0871-65220349;联系邮箱:jyx_ smallant@163.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学位授权点严格按照编写说明撰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模版详见附件1),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模板基础上增加内容,专业学位授权点一般应增加实践基地等方面的内容。自评报告中,不同学术学位授权点之间、不同专业学位授权点之间,学术带头人及骨干、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不能重复。请各授权点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及成果归属。

(二)自评报告填报时间范围为近5年,即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统计、清单列表如师资队伍、科研成果等尽可能使用图表表示;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生均或比例描述,亦可在原有附表中增加有意义的列表。

各学院、学位授权点、相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高质量地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整改提升工作。

附件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模版)

附件2: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模版)

附件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附件材料清单(模版)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1月8日

Address:No. 95, jinhei highway, Panlong District, Kunming, Yun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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