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方案

2013年12月26日 00:00 史静 点击:[]

研政发201332

云南农业大学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3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审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及《云南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云学位[2013]14号)精神,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审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优化结构”的基本原则。

1. 服务需求。本次审核重点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尤其是云南省相关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按需申请、择优授权、宁缺毋滥。

2. 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和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突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要求,不以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增列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必要条件。

3. 动态调整。鼓励各学院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4. 保证质量。将学位授权审核与人才培养及后期质量评估相结合,将培养模式改革作为学位授权审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学位授权审核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构建前期学位授权审核、培养过程监控与后期学位授予质量评估相结合的质量保障体系。

5.优化结构。对我校目前空缺的专业学位类别适当优先。

二、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一)专业人才需求与招生

1. 所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的人才应具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毕业生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或相关职业发展状况;

2. 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充足、稳定的生源;

(二)培养目标定位

1. 申报学院有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办学理念,制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职业导向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体现行业针对性,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在机构、制度和经费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

1. 申报学院与相关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学位的特定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

2. 申报学院与相关行(企)业共同构建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注重产学结合,突出办学特色;

3. 申报学院有与相关行(企)业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和措施,积极引导行(企)业参与培养全过程。

(四)质量保障条件

1. 师资条件

(1)具有申报学院与行(企)业共同建设的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

(2)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一定数量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职教师;

(3)兼职教师达到一定比例,能够实行双导师制。

2. 教学条件

(1)具有符合特定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

(2)有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的教学模式;

(3)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

3. 实践基地

(1)具有数量充足、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2)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

(3)实践基地有全面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并能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条件。

三、申请专业学位类别范围

本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为: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艺术、应用心理、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林业、农业推广、风景园林、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护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34种专业学位。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审核增列,工商管理、建筑学和城市规划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不列入此次授权审核范围。

四、自评推荐办法和工作要求

1. 受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委托,云南农业大学学位委员会负责我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推荐工作;

2. 本次授权审核实行限额审核、总量控制。国家下达我校的限额为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各学院先自行根据相关通知,提出申报名称,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报学院提交材料,学校进行自评推荐;

3.本次自评推荐重点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领域和空缺专业学位类别倾斜。各申报学院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结合本学院办学定位、特色及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申报方案,切实做好申报材料工作。学校将按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类别组成联合专家组,以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全面认真评审。专家组成员中须有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要进行全程监督和评审把关。各学院提交的《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将作为本次学校自评推荐的重要依据。根据评审结果对我校申报增列的授权点进行排序;

4. 鼓励学各学院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本校硕士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的基础上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可以不计入限额增列相应数量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调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所涉及的专业学位类别不得超过本次授权审核规定的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仅允许在工程领域之间进行调整。申请调整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须按照本次授权审核的申报及审核程序办理;

5. 申报和自评推荐工作中,学校应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做到程序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要加强公示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的推荐工作方案、申报材料、自评推荐结果要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五、进度安排及材料报送

1. 2013年12月17日-12月23日,各学院上报申报名称,学校决定申报学院;

2. 2013年12月26日-1月2日(上午12:00整),各申报学院上报申报材料;

3. 2014年1月3日-2014年1月8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以材料审核与PPT公开答辩(PPT汇报时间以20分钟为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内评审应有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

4. 2014年1月8日-1月15日报送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省级评审;

5. 其他:

(1)申报增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增列审核,1个领域即为1个增列点,占用1个申报名额;

(2)除工程硕士其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允许申报的学位类别,涉及到领域的,按专业学位类别申报。《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中的“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各领域报告集合在一起;“申请增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各领域报告集合在一起;“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中各领域情况汇总填报在一起;

(3)申请调整增列的专业学位授权点须按本次授权审核的申报及审核程序办理。申请调整增列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审核调整,撤销工程领域只能调整增列其他工程领域。

6. 材料报送要求和联系方式:

各申报学院必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一式8份)(含电子稿)报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工程中心312办公室); 联系人:史静;联系电话:0871-65220349。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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