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答辩资格审查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按照《关于加强高校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是高校学术诚信廉政风险防控中的关键风险点,按照学生答辩资格审核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的要求,现将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提前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学生成绩。
2.务必在答辩之前提前3天以上做答辩资格审查,并向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报送答辩安排,由学位办公室报送督导办公室。答辩安排表应包含: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学生名单(至少包含姓名、学号、专业)等内容。答辩安排需请学位点点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请导师、学位点、学院先审核材料并在学生学位审批表相应栏目下签章。有特殊情况者务必单独说明。
4.今年的答辩表格已做更新,请使用新模版。下载地址:http://yjs.ynau.edu.cn/art2.aspx?sid=40
5.资格审查需提交:论文评阅书、查重报告、学位审批表(仅需一份)、成绩单、资格论文复印件、学位论文初稿及答辩资格审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汇总表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答辩资格审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8年4月28日